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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离婚律师——论述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已经作出不予逮捕的决定,又

聊城离婚律师——论述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已经作出不予逮捕的决定,又

 

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已经作出不予逮捕的决定,又发现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如何处理? 1999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宣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划定:;

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已经作出不予逮捕的决定,又发现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重新办理逮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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