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离婚律师

法律服务热线:

18265518082

离婚房子在父母名下妻子能分吗?

离婚房子在父母名下妻子能分吗?

 

若感情不和,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离婚,若就财产分配等问题不能协商达成1致的,可以在书写诉状之后,向司法机 关提出上诉请求。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1般会生育孩子,若子女向觊觎父母的财产的,离婚房子在父母名下妻子能分吗?

若感情不和,父母双方可以,若就财产分配等问题不能协商达成1致的,可以在书写诉状之后,向司法机 关提出上诉请求。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1般会生育孩子,若子女向觊觎父母的财产的,离婚房子在父母名下妻子能分吗?

1、离婚房子在父母名下妻子能分吗?

不可以,根据根据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的收益;

(四)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1的,为夫妻1方的财产:

(1)1方的;

(2)1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或中确定只归夫或妻1方的财产;

(四)1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1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1方对外所负的,第3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1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1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1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1方请求补偿,另1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2条 离婚时,如1方生活困难,另1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是什么?

1、协商处理的原则。依《婚姻法》第3十九条第 1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1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1方决定。

2、男女平等的原则。依《婚姻法》第2条第 1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法分割的原则。依《婚姻法》第3十九条第2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1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1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1方请求补偿,另1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时,付出较多义务的1方,可向另1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1方的过错导致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1,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房子在父母名下妻子能分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双方的财产,归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即使是离婚,也只能由夫妻自由分配,其子女无权分配。1般情形下,司法机 关在审理案件时,需要各方提供能证明属于共同财产的证明,之后才能进行分配。


延伸阅读:

该文章整理时间“2018-02-16”,该文章最新更新时间为2018年!因内容库庞大政策法规变动更新可能会导致少部分内容未及时更新,若内容有误欢迎联系客服反馈修正!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聊城离婚律师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李艳君
执业证号:
联系电话:18265518082
电子邮箱:
QQ/微信:18265518082(微信)
联系地址:聊城市东昌东路星光大厦8楼

扫码加微信

技术支持: 管理登录 百度